近年来,漯河两级法院紧紧围绕上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部署,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机制,改进执行措施逐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参与、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格局,保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但从近几年执行案件办理情况来看,“执行不能”案件占比仍然较高,是影响群众获得感的主要障碍。 12月9日上午,根据支部活动安排,漯河中院第六党支部组织党员到嵩山社区沙田锦绣天地小区开展“沙澧执行”法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第六党支部党员首先向社区群众讲解了“执行不能”的总体概念,详细说明了常见“执行不能”案件的类型。同时,给群众普及了法院强制执行是一种事后法律救济措施的途径,案件能否执行到位,一方面取决于法院的执行力度、执行措施,另一方面受制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和经济状况,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从本质上看属于申请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需要自行承担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不属于执行难,也不属于执行不力。
针对现场群众提出的如何应对“执行不能”问题,第六党支部法官向群众普及应在交易或借款前,做好交易对象或者借款人的背景调查,选择信用度高、履约能力较强的人作为交易对象或借款人,提高个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在法律行为成立前应充分考虑潜在风险,建议通过设立抵押、担保等方式降低风险,减少执行不能出现的可能性,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等建议。
活动结束后,社区群众频频称赞法院志愿者走进社区进行宣传,让老百姓真正地了解法律、使用法律,在司法活动中少走弯路,希望以后能多组织这样的普法宣传,让更多的志愿者来到群众身边,倾听群众心声,帮助群众纾困解惑,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