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法检联动 共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九游官方正版


 

漯河法检联动 共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发布时间:2023-12-04 10:52:29


“感谢法院、感谢检察院,既帮我解了心结,又帮我办理救助,解决实际困难……”在漯河市源汇区某村,张某眼泛泪光、连声道谢。近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协调联动,共同促成一起涉残疾人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既帮助原告走出程序空转的“漩涡”,解开“法结”的同时解开“心结”,又以案为镜,提升行政机关执法水平,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为和谐“官民”关系的“助推器”。

2021年4月,漯河市某巡防大队在执法过程中对残疾人张某乱停行为进行查处。张某认为执法人员存在暴力执法,对其造成伤害,在沟通未果的情况下,张某提起行政诉讼。在本次二审诉讼中,考虑到张某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市中院行政庭和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张某家中实地走访,了解到张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家里四口人三个人不能自理,都要靠张某七十多岁的母亲照顾。法检两院积极协调,通过司法救助等渠道为张某争取救助资金。同时,为解开张某心结,法检两院说服被诉行政机关一同到张某家里向其做好当面解释工作,争取张某理解,传递司法温情。最终,张某自愿撤回一审起诉和二审上诉,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法检联动,形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合力,得益于双方会签出台的《关于法检联动合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意见》从工作原则、化解范围、建立机制、打通壁垒、提升能力等多方面制定20条规定,强调充分发挥法检各自职能优势,深化“枫桥经验”漯河实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行政争议全程联动化解,切实保护人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见》明确,法检双方应当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彻纠纷解决全过程,并将“行政机关负有履行职责、给付义务,行政相对人仅在履职、给付程序方面存在争议的案件”、“行政赔偿、行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等10类案件纳入争议化解范围。在化解工作中发现有关行政机关普遍存在的工作疏漏、制度缺失、隐患风险等问题,可以分别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并督促落实。《意见》要求,法检双方要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席会议制度,通报交流化解工作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邀请法官、检察官会商研讨;建立互相派员学习或同堂学习交流机制等。

今后,市中院将进一步发挥法检联动机制作用,利用法检各自职能优势,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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