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申请执行人林某给召陵区法院法官送去了两面锦旗,感谢法官的公正审判和快速执行,将自己被拖欠多年的欠款执行到位,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执行过程
原告林某向被告郑某、张某供砖,而两被告曾是夫妻关系,2015年,被告郑某、张某欠原告林某砖款三万余元并出具欠条,后续归还部分欠款。2016年,两被告离婚。截止2017年,两被告仍欠原告林某一万两千余元,后续一直未还款。多年催要无果后,林某于2023年将张某、郑某告上法庭。庭审上,被告张某辩称欠条是郑某所写,和自己无关。法院审理认为,欠款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判决被告郑某、张某共同偿还林某一万两千余元。
判决生效后,郑某、张某仍未履行,无奈之下林某向召陵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的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给被执行人张某、郑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查封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随后,执行法官和被执行人耐心沟通,摆事实、讲道理、进行普法教育,被执行人到法院主动履行了欠款。
收到欠款的林某非常激动:“拖欠这么久我都不抱希望了,经历过一次才知道法律的武器这么好用,感谢秉公执法、尽心尽力的法官和干警”。
执法为民,公正执法,召陵区法院将认真对待每个案件,细心接待每个当事人,切实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为召陵区法治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