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法说法】“最近我和狗杠上了!”(上集) -九游官方正版
10月16日,四川崇州,2岁半女孩在小区里遭一只狗撕咬,人们惊惧之后,愤怒地质问,狗主人哪去了?两日后,狗主人被刑事拘留。
人们余怒未消,乐山夹江又被曝出狗追咬孩子的事件。随后,四川、河南、上海等多地发文严管养犬,还有执法人员上街抓狗。
狗咬人,说到底是因主人没牵住。可”遛狗不拴绳“太常见,以至于“狗咬人”事件屡屡发生后,才被有关部门重视。
今天,漯河中院民一庭法官助理王潇逍就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给大家讲一讲“养狗到底会不会违法?”
养狗也能违法?
你不养狗吗?狗可不一定不咬你!
大家好,我是民一庭法官助理王潇逍。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养狗相关的侵权问题。
前两天,我在小区电梯里碰到了一个邻居,下楼遛狗没有栓狗绳。我的正义感立马就来了,我对他说:“遛狗不栓狗绳可是违法的”,然后噼里啪啦的把我国《民法典》第1246条规定说了一遍。
《民法典》第1246条规定: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图片来源网络)
民一庭法官助理王潇逍
我告诉他如果您在小区遛狗没有栓狗绳,即使别人故意逗狗被狗咬伤,您顶多减轻责任,但不能不承担责任。我的邻居听了,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说了句“你有病吧!”扬长而去。
昨天晚上,我在电梯里又碰到了这个邻居。这个邻居一见到我就连连道谢,我很纳闷啊“谢什么呢?”这个邻居说他刷新闻,看到了两岁女童被没有栓狗绳的狗咬伤,被警方立案侦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要不是我提醒他遛狗要栓狗绳,没准被立案侦查的就是他了。”我笑了笑,说:“我也得感谢你啊。谢谢你提醒我有病,我到医院一检查,果然医生说我脂肪含量过高。也就是说,有点肥……”
(图片来源网络)
法官提醒
近年来,因为犬类饲养不文明、不规范引发的类似纠纷日益增多,这值得我们反思。作为狗主人应尽到管理义务,文明、规范养犬,避免因养犬引发的各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