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万元手机
被好友借走说玩几天,
结果却是有去无回!
我当你是好朋友,
你当我是冤大头?
(图片来源于网络)
基本案情
小王在某购物网站
购买了一款14988.98元的手机
该手机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小王收到手机后和朋友聚会吃饭
其中一个朋友小李声称
想借小王的手机玩两天
(图片来源于网络)
小王表示可以但是要保证手机的完整性
因为自己觉得手机价格太高
决定要退货退款
所以要小李保证在4月29日前归还
但是小李拿到手机后却怎么也联系不上
导致小王未能在七日内退货
小王遂诉至源汇区法院
要求小李赔偿手机购机款14998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小李借用原告小王的手机
未按期返还
导致原告未能在七日内退货
且至今已有四个月
已不再适合返还原物
故对由此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诉请被告赔偿购机款14998元
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亲朋好友间借钱借物、互相帮助是人之常情,但在出借时,不仅要量力而行,更要提高警惕。出借财物时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财物种类、金额、归还期限及有无利息等事项,保存好实际交付的证据。提前取得对方的身份信息也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