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 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 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河南实践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精神,在全省推进“三零”单位创建2周年之际,本院公众号特开辟【“三零”创建——新时代“枫桥经验”】专栏,集中展示漯河法院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讲述法院好故事,传递法院正能量。
助力企业解纠纷
9月11日,郾城区法院通过网上庭审平台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的合同纠纷案件,充分发挥司法主动性,依托于智慧法院建设的成果,立足审判职能,积极推动双方当事人线上调解,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图片来源于网络)
案件回顾
2020年,原告从被告漯河某置业公司处承包了样板房软装设计及采购安装工程,工程总价款40余万元。2022年8月该工程完工,被告验收后支付了部分款项,但仍有部分货款未结清,原告多次索要无果后诉至法院。
(图片来源于网络)
审理过程
该案属于合同纠纷,工程款能否按约定履行,事关实际施工方利益。此类案件若发包方与承包方未能就工程验收、结算、付款节点等事项达成一致,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就需要进行鉴定,必然导致审理周期和诉讼经济成本的增加。
了解到施工人向被告主张的金额争议不大,承办法官张昊迅速组织双方进行前期调解,因被告为外地企业,法官决定利用线上调解平台组织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为企业节约了大量的诉讼时间和成本,快捷高效地定分止争。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在短期内将拖欠的工程款向原告支付完毕。至此,原本可能需要较长审理周期才能结案的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高效成功审结。
郾城区法院始终坚持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涉企纠纷快审快结、线上办理,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又能推动纠纷及时化解,使当事人诉求得到快速现实的反馈,用心用情化解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积极作为,主动服务,从各个环节精准发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