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抢到那么一点儿钱,就被判刑了!”“哎,真不值!”同学们的议论是在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上。为宣传、教育、引导、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共建设平安校园,9月20日,漯河中院研究室主任刘冬凯走进了漯河市第二高级中学,以“青春作伴,法治护航”为题给同学们分享了关于预防校园欺凌的法律知识。
刘冬凯法官以影视剧中的校园欺凌的行为结合《未成年保护法》,对校园欺凌作了详细的解释,并通过案例对校园欺凌可能引发的犯罪进行了阐释,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引导学生们树立法治观念,扣好人生的“法治钮扣”。他还讲授了老师和同学们最为关注的刑事责任年龄问题,对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赢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阵阵掌声。
授课期间,刘冬凯法官与同学们频繁互动,同学们对提出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在活跃的课堂气氛中增长了关于预防校园欺凌的法律知识。“青春作伴,法治护航”,远离校园欺凌,漯河中院将与社会各界一起共筑未成年人的法治保护屏障,用法律为每一位青少年的成长保驾护航。
院园联动护“幼苗”
校法同行助成长
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法院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的积极作用,9月22日上午,漯河中院民一庭庭长李冲、民二庭法官助理、市直幼儿园法治副校长王震尕走进市直幼儿园开展法治讲堂暨法治副校长见面会活动。
讲堂上,李冲庭长以“幼儿在幼儿园中受伤害引发的民事赔偿问题”为主题,为市直幼儿园教职工带来一场丰富生动的法治安全教育课。李冲庭长以真实案例为切入点,结合法院审理的一些涉及在园幼儿受伤害引发的典型民事赔偿案例,详细解读了《民法典》关于幼儿意外伤害民事赔偿的具体规定,进一步增强了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见面会上,法治副校长王震尕承诺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配合幼儿园开展法治教育工作,为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贡献力量。随后,王震尕来到教室,通过与小朋友现场趣味问答的方式,向小朋友们介绍了法院、法官职业,让小朋友们在快乐的氛围中接受法治启蒙教育,寓教于乐,把法治的种子播撒在心中。
百年树人,始于幼学,护“幼”成长,始于你我。下一步,漯河中院将继续以法治副校长系列活动为抓手,与法“童”行,让法治课堂走进幼儿园,让法治教育融入学前教育,以法治的力量为幼儿茁壮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