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零距离”旁听职务犯罪庭审 -九游官方正版


 

以案为鉴 “零距离”旁听职务犯罪庭审

发布时间:2023-09-07 10:24:02


台上法槌响,台下警钟鸣。9月6日,漯河中院副院长任国云担任审判长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漯河中院院长王晓东、市税务局局长汪东海及辖区150余名税务系统公职人员旁听庭审。经庭审后合议,该案当庭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法院查明,王某甲作为国有企业委派到国有出资企业中从事公务的管理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指使担任公司会计的王某乙,以虚列搬运费、伪造仓库维修合同等方式,套取资金总计1137余万元。一审综合考虑全案案情及相关量刑情节,以贪污罪判处王某甲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王某乙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同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上交国库。 一审判决后,王某甲表示服判息诉,王某乙提出上诉。二审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当庭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走进法庭“零距离”旁听庭审,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对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危害和惨痛教训,在今后工作中,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底线意识,进一步提升拒腐防变能力。

 近年来,漯河两级法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持续延伸审判职能,适时选取典型案例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把旁听庭审作为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的重要抓手,把职务犯罪庭审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课堂,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为助推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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