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家中遇到急事,能及时帮上忙的也许就是身边的邻居。但如果邻里关系处理不当,也会对日常生活产生影响。近日,临颍县法院就执结了一起关于“一堵墙”的案件。
基本案情
程某甲的宅基地东边所建院墙向东倾斜,有发生坍塌的危险,其东边邻居程某乙请求村委会调解拆除,程某甲不予理睬,程某乙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临颍县法院判决被告程某甲五日内消除危险,即拆除其向东倾斜的东边院墙。判决生效后,被告迟迟不履行法定义务,原告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
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互为邻里,矛盾宜解不宜结,为妥善化解矛盾,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沟通,但被执行人不断以自己人在外地、无钱拆除等理由不愿履行。执行法官上门对其释法说理,详细告知了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执行法官的督促下,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拆除义务,将存在坍塌危险的院墙拆除、消除危险,双方邻里关系也得到了修复。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村民自身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相邻权纠纷的案件数量增多。该类案件虽然涉案标的不大,但若得不到妥善化解,极易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引发更加严重的后果。
开展此类案件的执行工作,不仅要体现强制性,更要凸显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推动案件实质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