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院秉承高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整体谋划、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克己奉公。并且组织领导相关人员按时保质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在贵院的大力支持之下,银鸽投资等七家公司的资产得以盘活、使用,企业能效得以最大化发挥。”1月11日下午,漯河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楚建杰、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副总李帅一行为漯河中院送来感谢信和锦旗,漯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晓东亲切会见,双方就企业重整成功后的经营现状进行了深入交流。
漯河中院于2021年3月、6月分别裁定受理银鸽投资等七家公司破产重整。2022年6月,漯河中院裁定批准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终止七家公司重整程序。8月,漯河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标志着银鸽投资等七家公司重整案件取得圆满成功。
银鸽投资等七家公司重整案是退市公司与关联公司协调审理重整案,该案在府院联动机制的协调推动下圆满办理。该案为类似困境退市公司通过重整实现纾困解难起到了积极、正面的导向作用,是人民法院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典型例证。
感谢信和锦旗是来自人民的认可,下一步,漯河中院将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