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上午,郾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诉漯河市审计局撤销行政答复一案。郾城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军担任审判长,漯河市审计局局长徐改全作为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王某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诉讼各方在主审法官的引导下,围绕争议焦点,对被诉行政行为的法定职权、程序、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庭审过程井然有序。经过法庭调查、庭审辩论,合议庭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将择日进行宣判。
自《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以来,郾城区法院深入贯彻司法解释规定,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及时向被诉行政机关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并建立定期通报机制,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有效预防和化解涉诉行政争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郾城区法院将继续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具体要求,大力推动完善“府院联动”机制,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良性衔接与互动,让“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的场景成为常态,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及时、妥善、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有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