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漯河召开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动员部署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松林出席并讲话。会议由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新田主持。市中院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各部门负责人现场参加。各县区法院以视频形式参加。
会上,市中院副院长吕琪对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陈松林院长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对开展好此次创建活动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陈松林院长指出,诞生于1963年的“枫桥经验”经过59年的传承与发展,不断与时俱进、丰富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新的时代赋予了“枫桥经验”工作新目标,激发了“枫桥经验”的法治新需求,我们要始终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多元化调解机制的新方法和新途径,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陈松林院长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措施,也是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抓手,全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省法院的通知要求开展好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践行群众路线,提升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司法为民、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桥头堡,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要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干警党性教育,严格落实“支部建在庭上”工作要求,把党建引领贯穿人民法庭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坚持源头治理,找准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主动支持党委政府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促进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要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定期对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指导,提高调解员的纠纷化解能力,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有序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格局;要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传承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主动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积极引领社会风气向上向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好12368 热线功能,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推动一站式建设向人民法庭延伸,实现老百姓打官司“少跑路”“不跑路”,打造“家门口诉讼”模式;要坚持强基导向, 优化人民法庭人力编制资源配备,积极争取当地财政经费保障,着力加强智慧法庭建设,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决保障干警人身安全。
三要务求取得实效。要坚持责任导向,各基层法院要成立专门的活动领导小组,将工作任务细化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中院活动办公室要把创建任务列入“周台账”,加强督导检查,倒逼责任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中院有关部门和各基层法院要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充分了解每个法庭的建设状况,找准每个法庭的优势和短板,为每个法庭量身打造一套创建方案,通过项目化管理、清单化推进、台账化落实,提升法庭建设水平。要坚持效果导向,要把创建活动与服务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与“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用基层社会治理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人民法庭干警的能力提升度、作风转变度来检验创建活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