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揭牌仪式暨“未成年人保护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松林和漯河市妇联主席王静为“少年法庭”揭牌。
据悉,此次活动是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双为”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和省高院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力度,不断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少年法庭”揭牌仪式暨“未成年人保护月”活动启动仪式。
据了解,截至4月底,漯河市两级法院均已完成少年法庭统一挂牌工作,实现了漯河市少年法庭全覆盖。近年来,漯河市两级法院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三年来,共审结涉少刑事案件120件,判处犯罪分子226人,创新开展了“送法进校园”“公众开放日”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探索了“寓教于审”、“法检共建”、“判后回访”等好经验、好做法,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未成年人。
“我们将把未成年人审判作为重要工作抓手,把少年法庭当作维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前沿阵地。深化审判改革,着力推进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发展,加强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拓展未成年人审判队伍的司法能力,提升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加强与团委、妇联、教育、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多部门一条龙工作机制,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国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