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中党(2018)16号
关于印发《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机关委员会党建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将《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党建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落实。
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
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
党建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强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具体要求,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市委市直工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党建工作实际,决定实施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规划,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规范组织体系、明晰工作责任、理顺工作程序、强化措施保障,推动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的落实,整体推进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建经常性工作,努力做到学习教育经常、组织建设规范、作风建设有力、党内监督到位、保障运行顺畅,为推动我院各项审判工作更好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重点任务及内容
(一)组织设置规范化
1、按规定设置基层党组织。正式党员3人以上7人以下的设立党支部,7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设立、撤销或调整,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按要求组织换届选举。机关党委、支部委员会,应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党委委员5-9人,党支部委员3-5人,除设书记(必要时设副书记)外,应设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机关党委每届任期4年,党总支部、党支部每届任期3年。机关党组织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需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时间最多不超过1年。机关党委下辖的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由机关党委,报市直工委备案。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或委员出现缺额时,应及时增补。
3、选优配强基层班子。机关党委书记一般由单位分管人事工作的党组成员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由党组书记担任。党员人数50人以上的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可设专职副书记。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以及纪委书记、委员一般应当任满一届,任期内因职务变动或工作岗位调整的,应当事先征得市直工委同意。机关党委下辖的党支部书记,由本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实行“一岗双责”。
(二)活动阵地标准化
1、建立党员活动室。积极开展机关党建活动阵地达标提升行动,按照“有活动场所、有醒目标识、有党旗誓词、有电教设施、有远程网络、有学习资料、有工作制度”“七有”要求,建立党员活动室,完善设施,拓展功能。规范上墙内容。党员活动室内应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内有关制度等。党旗、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应悬挂在主墙面,入党誓词在党旗的下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在党旗及入党誓词的左、右两侧,其他各项制度对称悬挂在墙壁的两边。
2、建立党建资料室。规范党建资料室,配备党建资料专柜,认真做好党建资料收集、整理、记录记载工作。党员花名册、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党员学习计划、心得体会、专项活动安排及小结、民主评议党员、缴纳党费登记、党内统计等文件资料应备份留存,收集齐全。党组织会议或活动记录记载应清晰完整,准确规范。
3、建设党员学习室。结合我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需要和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书香家庭”读书活动的要求,建设高标准的学习阵地,坚持把读书活动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创建学习型机关相结合,,加强中华传统文化学习,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将中华文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
4、建设党员远程教育室。建设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数字电视互动平台,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运用现代通信等信息技术,对党员干部开展教育培训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战略工程。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宣传中央精神、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使之成为传播党的声音的重要渠道、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阵地、推进党建工作信息化的重要抓手、服务党员群众的重要平台。
(三)党务干部专业化
1、选优配强机关党务干部。机关党务干部要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敬业、奉献、创新精神,基层党组织要严把机关党务干部的考察、选拔、任用关。把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能力强,对党务工作充满热情的同志选配到党务工作岗位。
2、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养。要以“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培养优良作风”为主要内容,加强对机关党务干部的培养教育。可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外出学习等形式,加强对机关党组织书记、专兼职党务干部以及党支部书记、党组织委员的培养教育,把党务干部培养成机关党建工作的行家里手。
3、关心党务干部的成长进步。各基层党组织要关心党务干部的成长进步。通过政治上的关怀、思想上的关心、精神上的激励、工作上的支持,努力为党务干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进一步激发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干事创业热情。
(四)教育管理常态化
1、加强学习教育。以提高思想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和敬业奉献精神为目标,重点抓好党章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电教、远教等多种载体经常组织党员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教育。党支部每月组织2次以上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1次专题讨论交流,每年组织1次研讨;机关党组织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政策理论、形势任务的宣讲或辅导,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的廉洁教育。
2、规范党员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漯河市发展党员规范》的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把入口关,有计划、按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认真做好入党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严肃党内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安排1次。党支部每年召开1-2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每年向党员大会、上级党组织述职1次。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为机关党员讲1次党课。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谈心交心制度,通过谈心谈话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以良好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4、丰富党建载体。坚持以支部为单位,以“主题党日”为抓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组织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挖掘、培养、树立、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5、规范党费收缴。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党员每月应按规定的比例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不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按自行脱党处理。机关党委、要及时向市直工委上缴党费。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留存党费,每年向党员公示1次党费收支情况。
6、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的作用。机关纪委要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廉洁从政要求,督促单位领导班子按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主动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和履职尽责等方面的监督。
(五)党建服务品牌化
1、围绕中心创品牌。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工作优势,紧紧围绕服务“六项重大攻坚”任务、“双创”工作、脱贫攻坚、环保攻坚等全市重点工作,主动融入、主动参与、主动服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打造出具有行业特点、单位特色的机关党建品牌,服务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2、服务群众创品牌。坚持把机关党建工作与作风建设有机结合,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重点,围绕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和延伸服务,通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行动、困难党员结对帮扶等活动,创新服务群众活动载体,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打造服务群众新品牌,形成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3、夯实基础创品牌。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机制建设、阵地建设、能力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采取新举措,创建新载体,解决新问题,打造新品牌,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六)工作保障制度化
1、落实党建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院党组要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做到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党组每年至少专题听取1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指导机关党建工作健康开展。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2、健全各项制度。党支部要健全、完善、落实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教育、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务公开、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党内监督、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党员服务承诺等制度并抓好落实。
3、强化工作保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2%。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要求,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应列入行政经费预算,确保机关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四、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院机关党委要把实施强基固本行动,加强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机关党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并积极争取院党组的支持,确保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
2、强化监督。院机关党委要对照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对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查缺补漏。市直工委也将不定期对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完善提高。
3、加强舆论引导。各党支部要把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起来,与丰富和拓展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结合起来,与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对在工作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查摆出的问题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指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和时限要求,逐项整改,务求见到实效。
4、严格考评。市直工委将把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列入年度党建目标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度基层党建考核和向市委推荐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两年后仍达不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在每年的党建考核中予以扣分。我院机关党委也将组织对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开展情况严格进行考评,对工作落实不力,党建工作应付、敷衍的党支部予以通报批评。